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8日19:00在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07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李佑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湖南浦沅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二、拟与湖南浦沅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草案)
    三、《配件加工服务框架合同》
    在对上述三议案进行表决时,担任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党委书记的监事会召集人李佑民先生进行了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上述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本)》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收购属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对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