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简称建机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浦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沅集团公司)、湖南浦沅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浦沅有限公司)四方于2003年8月30日在长沙签订《重组并购协议书》。
    浦沅集团公司系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913万元,是国内知名工程机械制造企业;浦沅有限公司系浦沅集团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1.8%),注册资本为43881万元,主营业务为工程起重机械、建设机械、特种车辆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根据《重组并购协议书》的约定,浦沅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将整体无偿划转至建机院,建机院对其进行资产整合;本公司将收购整合后的浦沅集团公司和浦沅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该项资产主要涉及汽车起重机等经营业务。同时,《重组并购协议书》还约定,协议各方经协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组并购范围、实施步骤作适当调整。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资产收购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