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04年11月18日、2005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互联网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整体改制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公司大股东整体改制进展情况的公告》。
    2、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准实施改制工作。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有关问题的函》(湘国资改革函【2006】79号)文件的精神,该公司已获准实施整体改制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将引进一家或两家财务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在该公司股权中的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8%;该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可依法受让省属国有股权,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在该公司股权中的比例不得高于30%。
    2、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8%和24.1%的股权(共计32.1%)已于2006年3月29日在湖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本次股权转让尚需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本次股权转让后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持有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62%的股权。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一阶段改制的进展情况,保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沟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