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的需要,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现将贷款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贷款明细表
日期 贷款银行 金额 币种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2005.2.4 建设银行长沙市华兴支行 6,000万元 人民币 一年 信用保证 2005.2.21 交通银行黄兴路支行 5,000万元 人民币 9个月 保证担保 2005.3.4 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 1,500万元 人民币 2005.3.4-2005.9.30 信用保证 2005.3.22 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 3,000万元 人民币 2005.3.22-2005.9.30 信用保证 贷款总额 15,500万元
    以上保证担保贷款的担保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二、贷款使用情况
    以上贷款均用于补充公司短期生产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贷款合同。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