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通知:该院按照国家有关科研院所改制的有关规定已属地化管理,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理顺隶属关系,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已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并于2004年10月21日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为"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仍持有本公司49.835%(即252,663,450股)的股份。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