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公司)通知:中标公司于2004年6月23日与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9,600万元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共计80,301,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83%)。该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股权转让之具体情况详见双方签署并公告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股权转让的信息。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