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获悉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00万股中的9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33%)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并于2003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