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1年6 月1日在本公司长沙总部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 代表 股份52538346股,占公司总股本9650万股的54.44%,符合《公司法》、 本公司《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 )》的规定。本公司董事( 除董事易贤圣外)、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律师及董事会邀 请的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如下决议( 关联股东在表决关联事项时其投票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数总数):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2538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2001年度分 配政策》
    1.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0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2,261,579.26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350,709.99元,提取5 %的法定 公益金2,175,354.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611,411.44元,2000 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40,346,925.72元。
    同意票52526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11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2%。
    2.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96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剩余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同意票52532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55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3.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1年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 较不低于20%;利润分配采用现金为主、红股为辅的形式,其中现金股息比例不低 于60%,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届时实际情况而定,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盈利实 际情况作局部调整。
    同意票52530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7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2530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7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四、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52538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1.本公司章程第三条确定为:“公司于2000年8月14日, ……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3600万股”。
    2.本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50万元”。
    3.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确定为“公司的内资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托管”。
    4.本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确定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600万股”。
    5.本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司股本结构为:总股本9650万股,其中国家 股194.7万股,法人股5305.3万股,内部职工股550万股,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
    6.本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一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7.本公司章程第167条及第170条,确定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
    上述1、3、4、7项均经以前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次只是确认。
    同意票52538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晓勤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1426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7.88%;
    反对票10625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2.02%;
    弃权票49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10%。
    选举廖正品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52514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5%;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24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九五”计划目标奖励方案的决定》
    1.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总经理人民币26万元;
    2.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副总经理、三总师共5人每人6万元;
    3.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连续三年完成所辖公司任务指标的经理、厂长共2 人 每人6万元;
    4.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中层干部共4人每人5万元;
    以上4项经核实奖励到人, 奖励将在长沙安塑塑料制品厂改制中折为股份投入 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票41464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78.92%;
    反对票242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弃权票11049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21.03%。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五”发展规划》及“十五”期末完成目标后的奖励 方案
    1.《公司“十五”发展规划》。
    同意票52505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4%;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32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6%。
    2.“十五”期末完成目标后奖励方案。
    1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总经理20万元;
    2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副总经理、三总师每人15万元;
    3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连续三年完成所辖公司任务指标的经理、厂长15万元。
    同意票52502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3%;
    反对票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4%;
    弃权票150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的议案》
    1.董事长年薪68万元;
    2.董事年薪5万元;
    3.监事年薪4万元。
    同意票413880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78.78%;
    反对票360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7%;
    弃权票11114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21.15%。
    十、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续聘湖南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52538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监事会的临时提案
    1.同意周长清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同意票52462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86%;
    反对票2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4%;
    弃权票550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1%。
    2.选举杨振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52513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5%;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3.《关于将长沙安塑塑料制品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提案》。
    同意票41488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78.97%;
    反对票1103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21.01%;
    弃权票11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2%。
    十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其持有本公 司法人股1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0%)《关于向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推 荐董事的临时提案》
    1、免去易贤圣先生本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票52500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3%;
    反对票2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4%;
    弃权票17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3%。
    2、选举周长清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52492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1%;
    反对票2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4%;
    弃权票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本次股东年会经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笃华、胡赞兵、湖南省洪江市 公证处公证员段维其、禹岳军进行了现场见证和公证,并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 公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与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 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日
    附:董事简历
    周长清,男,现年39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车 间副主任、主任,分公司经理,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现任长沙安塑 塑料制品厂经营厂长。
    王晓勤,男,现年38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湖南成功集团副总裁,怀化四海 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廖正品,现年61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轻工业部合成工业局、塑化局、生产 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塑皮办主任、西藏自治区塑料厂代理厂长,现任中国塑 料协会理事长兼秘书长。
    监事简历:
    杨振平,男,现年45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洪江市黔阳织布厂 副厂长、代理厂长,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科科长、销售经理,现任长沙安塑 塑料制品厂副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