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及授权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廖正品董事因故未能出席,委托肖贤辉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肖宗海、王晓勤董事因公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亦未作委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贤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核并通过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请求安塑股份董事会审核并提交安塑股份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刘金水先生为安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函》。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请求辞职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9日致函本公司董事会,并提交了关于提名刘金水先生为安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简历见附件)。
    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此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刘金水先生符合担任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推荐刘金水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故决定将此项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至2003年2月28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调整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赵邵安先生、李柏女士请求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同意以上2位的请辞。
    本董事会认为,赵邵安先生、李柏女士在各自的任职期间,尽职尽责,勤勉工作,对其工作应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8日
    简 历:
    刘金水,男,40岁,汉族,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湖南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河北湖大科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