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2日与周长清等自然人股东及股东代表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本公司将以对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圆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中的10,604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圆科技的注册资本达到2.15亿元,本公司出资21,40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55%,周长清、吴良成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97万元,占总股本的0.4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的情况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八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4日上午在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有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肖贤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对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投资合同主体介绍
    1、中圆科技成立于2001年5月16日,注册号为4301001003446,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老虎岭,法定代表人为肖贤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零捌佰玖拾陆万元。中圆科技增资前注册资本为10,896万元,本公司出资10,88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11%,周长清、吴良成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9%。
    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中圆科技的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的人造革、塑料制品、农地膜的出口业务等。
    2、中圆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3、中圆科技没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本公司对中圆科技的其他应收款10, 604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圆科技的注册资本达到21,500万元,本公司出资21,49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55%,周长清、吴良成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97万元,占总股本的0.45%。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本公司以对中圆科技其他应收款中的10,604万元对其进行增资,中圆科技其他股东放弃增资的权利。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圆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00万元,本公司出资21,40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55%,周长清、吴良成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出资97万元,占总股本的0.45%。
    2、 增资扩股协议的生效尚需经本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定价情况:本公司此次投资系经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湘资(2002)验内字第057号)确认,以200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本公司对中圆科技其他应收款中10,604万元转增股本。出资方式为债转股。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对外投资,扩大了本公司下属核心企业中圆科技的规模,优化其财务结构,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2、 本次对外投资系以本公司对中圆科技的其他应收款转增股本,降低了本公司的财务风险。
    3、 本次对外投资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六、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湘资(2002)验内字第057号验资报告
    3、 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