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1、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岳阳励志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本公司
    交易标的:励志实业所有的铝型材及其相关经营性资产
    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所评估字[2002]第031号] 显示,以200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励志实业拟转让的部分资产账面值为5216.89万元,成本加和法评估值为4968.68万元。评估增值额为-248.21万元,增值率为-4.76%。
    2、本公司于2002年10月20日与励志实业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待本公司提交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4、董事会审议收购股权的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11月5日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4人,3名董事委托其他与会董事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肖贤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岳阳励志实业有限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表示同意。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当事人基本情况
    1、岳阳励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志实业”)系2001年7月设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其辉,注册地址为岳阳市奇家岭,注册号为4306001003457,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岳阳鸿仪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持有55%的股权,自然人彭冀岳出资4500万元,持有4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铝合金工业用型材、铝合金建筑用型材及其它铝合金加工制品等产品。
    2、励志实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3、励志实业没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励志实业所有的铝型材及其相关经营性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不存在权属或其它纠纷。
    本次交易标的总计:4968.68万元
    其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 面 值 评 估 值 增 减 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158.88 1,158.88 - - 固定资产 2,725.99 2,518.68 -207.31 -7.61 其中:在建工程: 1,307.69 1,307.69 - - 建筑物 1,035.08 919.86 -115.22 -11.13 设 备 383.21 291.12 -92.09 -24.03 无形资产 1,332.02 1,291.13 -40.90 -3.07 其中:土地使用权 1,332.02 1,291.13 -40.90 -3.07 资产总计 5,216.89 4,968.68 -248.21 -4.76
    本次收购的资产系在建工程项目,目前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 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968.68万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现金支付;励志实业负责办理本次资产收购过户登记手续。
    2、 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生效尚需经本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 定价情况: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所评估字[2002]第031号]确认,以2002年9月30日基准日成本加和法评估值4,968.68万元为基础,经我公司与励志实业协商,确定此次收购资产的价格为评估值人民币4,968.68万元。
    五、 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 本公司此次收购的资产,其人员安置等问题全部由励志实业自行解决;交易完成后励志实业不会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2、 收购资产后本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其进行经营管理,严格做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三分开。
    3、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本次资产收购,所运用的资金与本公司前次募股资金无关。
    六、资产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通过本次资产收购,拓宽了本公司的经营范围,贯彻实施了本公司立足于塑料材料的生产,积极拓展材料领域,建设大型材料特别是新型材料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
    2、 通过本次资产收购,将使本公司进入工业用新型铝型材生产领域。由于我国工业铝型材市场尚处于生产能力竞争阶段,目前进入工业用铝型材领域有利于抢占市场先机,将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同时,新型铝合金型材生产将和PVC、PU人造革的生产共同成为本公司两大主业。
    七、备查文件
    1、 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资产购买协议
    3、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所评估字[2002]第031号]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