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2年11月5日下午在长沙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赞扬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推荐刘赞扬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函,本监事会经审核,同意补选刘赞扬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刘赞扬,女,36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职于洪江市委党校、洪江市妇联,历任洪江市电动工具厂副厂长、洪江市妇联副主席、洪江市招商局局长。
    现任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岳阳励志实业有限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资产收购,贯彻实施了本公司立足于塑料材料的生产,积极拓展材料领域,建设大型材料特别是新型材料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将为本公司在未来长时期内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认为修改本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扩大了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董事会投资权限,进一步加强了本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