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函告,获悉该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880.9万股中的1,780.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5%)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并于200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