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2日在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有3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贤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02年第三季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