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 日下午在本公 司长沙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撤换职工代表监事并报股东大会 确认的议案》。
    鉴于邓江兰女士已不具有职工身份,故亦不具备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并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本次监事会会议建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对 其予以撤换,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新的职工监事,报股东大会确认。职工代表监 事选举产生后其简历另行公告。
    二、本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提交公司200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决议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