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七次会议于2001年4月29日在长沙召开,应 到会的董事5人,出席董事4人(其中1名董事系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会议认真讨论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4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董事票数的 100%)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50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9650万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股本结构为:总股本6050万股,其中国家股194.7 万股,法人股5305.3万股,内部职工股550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9650万股,其中国家股194.7万股,法人股5305.3万股,内部职工股550 万股、 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
    3.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人。”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一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一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推荐王晓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推荐廖正品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董事简历:王晓勤,男,38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湖南成功集团副总裁、怀 化四海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廖正品,男,61岁,大学本科学历,曾在轻工业部合成工业局、 塑化局生产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塑皮办主任,西藏自治区塑料厂代理厂长,现 任中国塑料协会理事长兼秘书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湖南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以上一、二、三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怀化四海通有限公司来函的复函。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1.会议时间:2001年6月1日上午9∶30分。
    2.会议地点: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长沙市河西望城坡老虎岭)
    3.会议议题:
    (1)审议《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2001年度分配政策》;
    (3)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兑现公司“九五”计划目标奖励方案的决定;
    A、奖励连续任职五年总经理人民币26万元;
    B、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副总经理、三总师每人奖励6万元;
    C、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连续三年完成所辖公司任务指标的经理、厂长6万元;
    D、连续任职五年的中层干部奖励5万元。
    (8) 审议《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发展规划》及“十五”期末完成目 标后的奖励方案;
    A、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总经理20万元;
    B、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副总经理、三总师每人奖励15万元;
    C、奖励连续任职五年的,连续三年完成所辖公司任务指标的经理、厂长15万元。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的议案;
    A、董事长年薪68万元;
    B、董事年薪5万元;
    C、监事年薪4万元;
    (10)审议关于续聘湖南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1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3∶00 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律师。
    5.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1年5月29日、30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公司长沙总部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731-8815278,8815299 传真:0731-8815299
    联系人:刘亦萍、杨静
    (3)法人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大会的,除上述证明外,还要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登记。
    (4)个人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 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6)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