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现将持有的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塑股份”)法人股全部转 让给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荣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2年4月18日与沪荣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向其有偿 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安塑股份的全部股权即1100万股法人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 453 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3798万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沪荣公司将持有安 塑股份法人股1100万股,占安塑股份总股本的11.40%, 本公司不再持有安塑股份 股权。
    二、本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20日,住所为湖南省洪江安江镇大沙坪。本公司 系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为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本公司注册 资本508万美元,其中原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控股75%, 意大利努 瓦埃索德克斯公司控股25%。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向求发。本公司在本次股份转让 之前持有安塑股份法人股1100万股,占安塑股份总股本的11.40%, 为安塑股份第 三大股东。
    三、本公司与此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沪荣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法人及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高管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安塑股份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本公司没有签署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禁止或限制本次转让股份的转移, 亦不存在因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禁止或限制本次拟转让股份过户的情形。
    六、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七、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