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沪荣物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受让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 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塑股份”)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8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受让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塑股份法人股1100万股,受让价 格为3 .453元/股,转让总金额为379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持有安 塑股份法人股1100万股,占安塑股份总股本的11.40%。
    二、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8日,住所为上海市浦东金桥路1389号312室,注 册资本为7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令群,公司经营范围为铝合金、低压电器的生 产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金属材料、陶瓷、电子电器、机电设备、化 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材、装潢材料、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纺织品、其 他食品(除烟酒)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 可证经营)。
    三、本公司本次受让股权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行解决。
    四、本公司与安塑股份无任何关联关系,与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亦无任 何关联关系。
    五、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执行董事和高层管 理人员未持有安塑股份流通股票,也未发生买卖安塑股份流通股票行为。
    六、本公司未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的权力,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受让安 塑股份的股份。
    七、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    二00年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