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近日获悉,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24.6万股及上述股份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上述查封股权经拍卖,由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79.16万元买受。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的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900万股及上述股份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上述查封股权经拍卖,由上海策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368万元买受。
    二、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执字第966号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为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裁定书裁定:解除冻结被执行人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ST嘉瑞法人股900万股以及冻结期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派发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并过户至上海策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三、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执字第274号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为上海佰汇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裁定书裁定:解除冻结被执行人湖南盛华有限公司所持有的*ST嘉瑞法人股1124.6万股以及冻结期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派发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并过户至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策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称两公司为无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但本公司暂无法证实上述竞得人有无关联关系与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权目前仍均未办理过户手续。
    四、本公司收到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有本公司被拍卖有关事宜的说明: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多次向上海第一人民法院、华夏拍卖行询问有关所持嘉瑞1124.6万股份拍卖成交情况,但截止目前为止,仍未收到任何答复或有效的书面文件,无法获悉嘉瑞1124.6万股权拍卖最终结果,因此,暂无法配合上市公司披露股东权益变更的相关工作。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称且对上海第一人民法院、华夏拍卖行及拍卖两次拍卖过程及结果存在质疑,公司保留申诉权利。
    五、本公司收到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关于持有本公司被拍卖有关事宜的说明: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曾多次向上海第一人民法院、国泰拍卖行询问有关所持嘉瑞900万股份拍卖成交情况,但截止目前为止,仍未收到任何答复或有效的书面文件,无法获悉嘉瑞900万股权拍卖最终结果,因此,暂无法配合上市公司披露股东权益变更的相关工作。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声称且对上海第一人民法院、国泰拍卖行及拍卖两次拍卖过程及结果存在质疑,公司保留申诉权利。
    本公司将督促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关于披露股东权益变更的相关工作,及时向广大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事项将给本公司正在进行的恢复上市工作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有关规定,本公司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