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项目:公司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03-17 打印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15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鄢来萍女士(董事长王政先生因公出差授权董事鄢来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28899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8935730股的24.3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鄢来萍女士、监事会召集人戴敬波女士、监事高静女士及董事会秘书肖伟女士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对因担保事项引起的或有负债及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正本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许玲女士为嘉瑞新材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28886411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

    反对票13559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筹集资金补充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及扩大铝型材产能的议案》。

    同意票2889997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海东青大厦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票77411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10%;

    反对票13559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9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回避票28809000股。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朱志怡律师

    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对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一十五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