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通过努力,2006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关于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本公司将于200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股票上市的书面申请。
    由于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2007年2月14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14.2.1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有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