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鸿仪”)将其拥有的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24%的股权转让给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400万元,湖南鸿仪已将上述股权转让款中的3000万元偿还给本公司。亚华控股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余款1400万元,经上海浦发虹口支行同意,由亚华控股为本公司在上海浦发虹口支行借款1400万元承担还款义务。
    由于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以处置股权所得偿还其欠本公司的部分资金占用,由此减少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00万元。截止至公告之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38239.69万元。上述关联方偿还部分资金占用事项将对本公司2006年业绩有所影响,具体数据以本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本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实际控制人进行相关“清欠”工作,并将相关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