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6年5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戴敬波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整体修订(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