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第三届六次会议( 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二00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二 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书勤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以三票赞成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按照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调研要求填报本公司监事会工作情 况的内容。
    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员办事处于2001年8 月调研湖南各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情 况,对本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也进行了调研。 本次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员 办事处的调研内容要求,认真如实地填报了本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公司监事会基本情况表》、《监事会议常规工作情况表》、《公司监事会职责履 行情况》、《公司提供基本资料情况表》、《公司监事会问卷调查表》。
    二、审议通过了《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本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拟制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下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之决议, 本次会 议经过认真审议, 一致通过了《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