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湖南金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本公司发出《通知》,以嘉瑞公司投入到金利公司的注册资金20862798元被转为了该公司的银行借款,金利公司实际上未得到开办资金为由,要求嘉瑞公司补足注册资金20862798元。
    本公司接到通知后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异议。近日,本公司收到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2002)洪民二破字第05-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驳回本公司对清算组要求其补足金利公司注册资金所提出的异议;二、由本公司补足注册资金20862798元给金利公司清算组。
    案件受理费114314元由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已就此裁定向洪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截止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本公司累计涉诉金额为89434.28万元(本金),占200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5761万元)的567.44%。因本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本次公告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暂无法判断,具体数据以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公司因2003、2004年两年连续亏损,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ST"退市风险警示,如2005年继续亏损,将可能导致本公司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