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临时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9日上午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5年11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本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止至2005年9月30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261,727.59元,公积金351,250,865.94元,其中可用于弥补亏损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为11,085,438.58元,资本公积金295,471,731.63元。鉴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理解和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截止至2005年10月31日可用于弥补累计亏损的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对公司的累计亏损进行弥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最迟在有关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股东大会5个交易日前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确认最终亏损弥补方案,如届时无法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取消公司股东大会。
    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召开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