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2日上午在海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5年11月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政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鄢来萍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核并提交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独立董事彭建刚先生因对出售铝业资产持保留意见投弃权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振升于2005年11月10日与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振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岳阳振升98%的股权转让给湖南振升,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400.69万元。鉴于交易对方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系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李健先生、胡高洁先生、鄢来萍女士、段军先生、王政先生、周芳坤先生如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将导致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因此,本次会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对上述交易作出决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