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上午在长沙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51,11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650万股的52.97%。会议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副董事长胡高洁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同意票51,117,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51,117,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对部分历史往来账款补提坏账损失或予以核销的议案》;
    同意票51,117,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振升房地产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票22,308,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对因担保事项引起的或有负债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票51,117,00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谢勇军律师对本公司200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