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圆科技")于2002年8月与湖南新汇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汇制药")签署了《协议书》,将持有的湖南湘民制药厂878万元的资产转让给新汇制药,并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叁年内,新汇制药应向本公司付清资产转让金,并按三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转让金利息。
    中圆科技于2002年8月与代四秀女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新汇制药4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代四秀女士,并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贰年内,代四秀女士应向本公司付清股权转让金,并按两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转让金利息。
    上述资产、股权转让金合计1,278万元(本金),由新汇制药出具了《担保承诺书》,就转让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提供资产抵押。经本公司多次催讨,新汇制药尚余转让金本金及利息1,132.48万元没有偿还。本公司于近日内获悉,新汇制药的法定代表人何述金先生已被湖南省检察院批准逮捕,致使中圆科技的对新汇制药的应收账款1,132.48万元的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及中圆科技将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积极向新汇制药追讨该笔债务,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1日
    备查文件:
    1、 《协议书》
    2、 《股权转让协议》
    3、 《担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