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11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中,董事会原建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力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由于本公司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同意该建议,将公司名称修改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将修改议案提交2004年6月11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