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颁发的有关文件的精神,本董事会对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本公司于2003年7、8、9月分别向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日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00万元、3,000万元、1,220万元,合计4,620万元。上述借款已于2003年11月全部归还本公司。
    湖南鸿仪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1.4亿元,法定代表人侯军,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附335号,经营范围为对旅游产业、实业、教育产业的投资;发行人投资企业的资产管理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湖南鸿仪系本公司关联企业(详见2002年11月30日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上海鸿仪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地址为上海浦东金桥路1389号,注册资本为4.38亿元,法定代表人胡硕凡,经营范围为对旅游景点及基础设施、铝材业、高新技术、教育业的投资、开发、经营和对其他实业的投资,本系统资产管理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上海鸿仪系受湖南鸿仪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日升公司系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38.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4%。
    本董事会今后将规范与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