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原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资管 会”)通知,资管会已于2001年6月6日与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大有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 资管会向大有公司 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共2880.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85%, 转让价格 为每股2.874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为8280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后,大有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880.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29.8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资管会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大有公司系由自然人袁峰、李蜜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 5月23日,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袁峰出资9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60%,李蜜出资6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40%;法定代表人为袁峰;注册地址为 洪江市黔城镇人民路;经营范围为土地开发、建筑材料研究、生产、销售,高科技、 实业投资、国家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购销。
    目前,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和受让方正在办理有关股权转让手续,有关股份 转让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