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3月7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的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议案。
    同意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79.98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中,其中包括计提的委托理财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大化肥技改已完成。
    4、公司计提二○○四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879.98万元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是合理的。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的关联交易收购有利于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量及本公司的发展。收购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