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化肥厂在装置大修与技术改造对接后的开车、生产试运行阶段,由于公司第二化肥厂尿素系统水解塔污水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导致氨氮排放超标,使沱江水域发生严重污染并于3月3日停止生产。公司已于3月9日,5月1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
    该事件的进展已进入赔付阶段。公司已于5月8日、5月9日共支付赔偿1179.8万元。其中,350万元用于赔偿天然鱼死亡的损失,829.8万元用于对沿江合法渔民和渔业养殖户的赔偿。。
    公司在恢复开车生产的过程中,已产出合格产品。由于个别单台设备运行故障问题,导致生产间断开停,目前还处于试生产阶段。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