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13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运输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200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大化肥技改工程正在按计划实施。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5、本次关联交易收购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及本公司的发展。本次收购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