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以发改电(2004)1号文发布了《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规定:“2004年恢复对尿素生产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达)。化肥出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中准出厂价格仍为每吨1400元”。根据通知精神,如果公司在2004年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可得到1200万元左右的增值税返还。中准出厂价格的限定对公司价格无影响。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