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在川化宾馆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监事会赞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200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董事会公告一致。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本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川化集团公司的供电、配电设备、相应的房屋建筑物和在建工程等资产的收购,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确定,无内幕交易行为。并且通过本次收购,每年将减少关联交易近1亿元,对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的供电问题,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效益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