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G川化 项目:公司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02-06-26 打印

    (2002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者。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四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九条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经 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 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并报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批准;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并监 督执行;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三、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 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其对属下企业担保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六、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 司大额款项的调度与财务负责人实行联签制;

    十七、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 等文件;

    十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 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三条 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范围: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总经理可以行使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 超过权限的,须得到董事长的授权,超过董事长权限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执行。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机构设置为: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部、 劳动人事部、财务部、证券部、市场经营部、开发部等部门。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工作。

    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人事、劳动、激励约束机制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证券部负责公司资本运作,股权管理工作。

    市场经营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工作。

    开发部负责公司科研开发及设计工作。

    第五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 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 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 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 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 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产品 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 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二、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任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 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三、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以谋取非法收入;

    六、不得公款私存;

    七、不得擅自为本公司的股东、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六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高管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须于会 议召开1日前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 因 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请假。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1、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

    3、董事提议时。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 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七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 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 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 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 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八章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 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 资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在股东大会授权限 额以内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在限额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投资项目实施 后,应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第二十五条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时, 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请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 应首先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任免。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的支出,实行 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 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 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公司的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总 经理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程招标文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进 行评估,确定投标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标工 作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定详细工程施工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 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规定和 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三十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1999年制订的总 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