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七年临时会议于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召开(通讯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曹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7]12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专门针对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进行了审议,经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