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05)87号文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为支持农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照此通知执行,公司从2005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预计可暂免缴纳1000万元左右的尿素产品增值税。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