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会议的提案未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12日上午在川化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苏重光先生。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苏重光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340,518,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4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518,61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十项议案,并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16,563,059.26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3,097,101.87元,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9,710.19元和法定公益金309,710.19元。因2004年4月已分配现金股利56,400,000.00元,故本期末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40,740.75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其中的47,000,000.00元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分配给全体股东,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470,000,000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剩余15,640,740.7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余额的使用方案的议案
    截止二○○四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75,509.32万元,剩余2,457.68万元尚未使用。剩余的原因主要为已完工的年产2万吨硫酸钾装置项目、年产2万吨过氧化氢装置技改项目的投资节余所为。为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弥补因大化肥装置节能技术改造承诺资金不足的问题,决定对募集资金余额的使用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余额2,457.68万元调向大化肥装置增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即由原来承诺的投资金额26,833万元调增为29,290.68万元。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五年度,公司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万元。
    由于是关联收购,在该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回避。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61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