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四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该资产转让事项现已获得四川省国资委以川国资委(2005)66号文《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部分资产转让给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公司将按照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规定及时办理资产转让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