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7997.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利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订,会议决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修改后的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不单独另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 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727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利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朱焕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杨士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兴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727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程文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943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7、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杜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周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新当选的公司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张林先生、杜振宇先生、周娟女士为公司连任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2004年4月3日起至2007年4月2日届满。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吴前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选举盛太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7997.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04年3月13日选举祝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从2004年4月3日起至2007年4月2日止。
    以上三项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04年3月4日《证券时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祝海波先生 男,42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管理专业)。曾在安徽省当涂县公安局、当涂县棉纺织厂工作,后任中外合资安徽星星纺织制品有限公司贸易部经理、副总经理,马鞍山市纺联物资工贸总公司金属材料分公司经理。现在本公司马鞍山药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