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的议案,已于2002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0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公司名称原为“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已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变更注册登记时间为2003年2月9日。
    经公司申请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由原“新力药业”变更为“丰原药业”,变更日期为2003年3月5日。公司证券代码“000153”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