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8月19日下午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前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安徽丰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