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 ○○二年四月九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实到6人,董事 许克强先生委托董事张利生先生出席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 事列席了会议,公司非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一 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报告;
    1、根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 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4,767,240.7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76,724.08元, 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238,362.04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052,154.67元, 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21,795,570.24元,扣除2001年中期分配股利9,750,345 .00元。2001年新老股东共享的利润为33,097,379.9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180,594. 37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本年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2002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2002年实现的利润及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5 %以 上;
    (3)、分配采取现金或送红股形式,现金股利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的权利。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包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的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案)全文见附件);
    六、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案)
    
安徽新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