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决定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丰原药业"自2005年11月28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2月8日复牌。在此期间,公司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和电子邮件、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积极沟通。为广泛、充分听取各方股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司股改方案,公司决定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沟通情况并延长公司股票的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具体复牌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