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5年11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05年11月12日以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与会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其分别为:张成先生、张利生先生、朱云先生、孙兴龙先生、张林先生、周娟女士、杜振宇先生和杨士友先生。其中公司董事程文显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张利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整体出售公司办公楼的议案》。
    同意以总价款6250万元人民币将公司办公楼(合肥市屯溪路168号风和园31号楼)整体出售给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二、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