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05年10月18日以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与会董事应到9人,实到7人(分别为:张利生先生、朱云先生、孙兴龙先生、张林先生、周娟女士、杜振宇先生和杨士友先生),其中公司董事长张成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张利生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程文显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张利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设立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固镇药厂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规划,公司决定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内设立"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固镇药厂"。会议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药厂设立的相关手续。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新建年产8000万瓶塑瓶输液项目--一期工程(年产4000万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产品(塑瓶输液)市场需求并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公司决定运用自筹资金在新设立的固镇药厂新建年产8000万瓶塑瓶输液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先期拟投资5300万元新建两条年产4000万瓶塑瓶输液生产线。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