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7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均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13097.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7%。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利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关于收购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联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RESISTOR TECHNOLOGY LIMITED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总数为8188.76万股。
    同意票8188.7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05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